共議 AI 輔助合同服務合規發展 滬上專題研討會凝聚行業共識

 人參與 | 時間:2025-12-31 05:52:27

隨著大模型與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法律服務領域的共議加速落地,人工智能正深度融入企業內部管理和商業交易,輔助服務發展人工智能輔助企業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正是合同合規滬上會凝典型應用場景。2025年12月25日,專題圍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研討業共《人工智能輔助起草和審核合同服務總則(征求意見稿)》展開的專題研討會在上海虹橋國際中央法務區成功舉辦。

本次會議由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主辦,聚行智書企飛協辦,共議虹橋國際中央法務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支持。輔助服務發展來自滬上高校法學院、合同合規滬上會凝上海市律師協會、專題知名律所、研討業共頭部企業及監管部門的聚行30余位專家學者匯聚一堂,圍繞該標準征求意見稿展開深入研討。共議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輔助服務發展人工智能輔助起草和審核合同服務具有廣闊應用前景,合同合規滬上會凝能夠顯著提升法務效率、降低合規成本,但同時也帶來數據安全、責任劃分和專業判斷等風險挑戰。國家標準的制定,標志著我國“AI+合同”法律服務領域進入規范化、標準化發展階段,將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人工智能重塑合同管理生態,標準化成為關鍵議題

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特聘教授林彥在開場致辭中指出,人工智能合同服務的規范化,不僅是技術問題,更涉及法律責任、專業判斷與制度信任,應在標準中體現對法律專業判斷權的尊重與保障。此次研討會是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布局人工智能與法學交叉研究的重要探索,旨在推動學術研究、標準制定與產業應用的良性互動,為我國人工智能法律治理體系建設提供智力支持。

智書企飛CEO顧國棟在致辭中表示,AIGC技術帶來的快速閱讀理解和生成能力,使合同管理從靜態風控變為全生命周期動態管理,法務從風控成本中心變為經營決策屏障,并讓合同文本成為企業重要數據資產。他強調,國家標準的出臺將推動行業生態走向成熟,此次研討會對行業生態有重要價值。

本次研討會由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孟凡壯副教授,與智書企飛CEO業務助理及市場經理薛晶共同主持,有力促進標準化建設相關議題的深度研討,為后續標準修訂建議的梳理匯總奠定良好基礎。

標準內容介紹:回應效率提升與風險關切

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晨暉學者孫鴻亮對《人工智能輔助起草和審核合同服務總則(征求意見稿)》的結構與核心內容進行了系統介紹。他表示,標準圍繞適用范圍、術語定義、功能框架、服務流程、服務保障及評價改進等方面作出規范,強調安全性、合規性、實用性與輔助性原則。

監管機構視角:守住合規底線,增強可操作性

來自監管機構的代表從合規與可操作性出發,對標準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多項完善建議。

上海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言浩強調,圍繞人工智能輔助合同服務形成統一規范具有現實必要性。他建議進一步豐富知識庫內容,將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納入其中,并同步考慮涉外合同相關知識庫建設,以更好支持企業在跨境業務中的風險判斷。

上海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高級工程師張正敏建議在基本要求中增加“智能平權”概念,進行技術性審查,引入倫理委員會;調整標準文本的標題和結構,使其更符合服務流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法規處四級調研員何云福強調,應明確標準的指導性技術文件定位,增強條款的可執行性。他建議對“輔助起草”“輔助審核”的內涵作出更清晰界定,完善知識庫搭建要求,補充測試與風險分級提示機制,并對責任承擔問題作出明確指引。

學界共識:夯實法理基礎,厘清技術邊界

學界專家從法理與制度設計角度,探討人工智能合同服務的法律邊界與標準邏輯。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彭誠信教授指出,人工智能在合同起草與審核中的應用,關鍵在于標準化建設。合同要素和常見條款的標準化相對容易,真正難點在于不同類型合同特有的風險。他強調,人工智能產品應當做好這些特殊合同、特別條款的標準化,并以高質量合同范本作為核心支撐。

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院院長滿洪杰教授認為,合同審查是人工智能進入法律領域的重要切入口,形成涵蓋合法性審查、交易結構設計、風險控制與隱私保護的人機協同機制。

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熊浩副教授提出,應進一步明確標準征求意見稿適用范圍,并在標準中加入模型基礎信息披露、合同可執行性評估及第三方效能評測要求。他認為,技術進步將改變部分法務工作的形態,但不會替代法律專業本身,而是對法學教育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葉名怡教授強調應聚焦人工智能輔助審核合同的建設,加強人工智能產品知識庫建設,完善違反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或違背公序良俗條款的風險提示機制,提升人工智能審核結論的可靠性。

上海政法學院李建星教授針對標準征求意見稿提出三點建議:一是修改標準適用范圍,建議通用模型參照試用;二是細化模型輸入輸出部分的表述;三是完善知識庫搭建,涵蓋現行法律規范體系、行政處罰文件、國際法律等內容。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林洹民副教授認為應以科技倫理作為規范框架,落實程序性規范,包括強調透明度、進行數據庫清洗更新、對特殊場景合同施加額外義務。

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晨暉學者葉依夢建議,明確企業數據授權形式,保護企業法務人員合理信賴,并引入自然語言專業數據庫。

法律實務:聚焦責任劃分與風險防控

律師、企業法務與技術代表聚焦標準的實務適配與責任體系設計。

上海律協人工智能專委會主任、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逸瑞認為,標準若主要面向中小企業的常規法務場景,方向是積極的,但需同步強化風險提示與責任體系設計。

虹橋正瀚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王正從爭議解決角度出發,關注數據安全、責任分配及使用場景區分,建議在標準中引入脫敏機制、惡意提示識別及數據質量要求。

君合律師事務所馬欽奕律師提出,應對合同文本基礎正確性設定標準,并在審核工具中引入立場選擇、公平性評估及涉外法律提示機制。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陳振宇建議,對部分原則性條款提高規范強度,明確通用大模型定義、數據分級分類保護及跨境數據處理要求,進一步厘清服務提供方與使用方的責任邊界。

企業與技術實踐:強調輔助定位與可溯源能力。

騰訊公司高級法律顧問馬思佳結合企業合規實踐指出,人工智能工具在提升效率方面具有積極作用,但模型風險評估能力、行業差異適配及數據保護機制仍需加強。

上海樂競英雄體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務及資本投資中心總監周佩佩表示,人工智能顯著提升了合同管理效率,但應堅持“輔助而非替代”的定位,并關注系統的可溯源能力以及涉外業務知識庫建設。

在技術層面,智書企飛 CTO Daniel 與 首席科學家 Isaac 分別從產品實現與模型可信度角度提出建議,強調通過明確術語、強化加密要求、完善測試與評估機制,使標準更具可落地性和可驗證性。

共識與展望:標準化助力行業健康發展

本次研討會達成多項共識:

一是明確人工智能的輔助性定位。人工智能合同服務應定位為輔助工具,最終的法律判斷和決策權仍應由專業人員掌握,避免過度依賴技術導致的風險。

二是強化數據安全與合規保護。建立完善的數據分級分類保護機制,加強脫敏措施,防范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三是提升知識庫的專業性與時效性。知識庫應涵蓋法律法規、行政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釋、國際公約等,建立同步更新機制,確保數據準確可靠。

四是完善責任邊界與風險提示機制。明確服務提供方、使用者在不同場景下的責任分擔,建立清晰的風險提示和分級展示機制。

五是推動標準的可操作性與可落地性。標準應更加細化和具體,便于企業和法律從業者實際應用,同時為不同規模企業、不同業務場景提供差異化指導。

會議最后,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王軍副教授在總結中指出,本次研討呈現的深度與廣度,充分體現了法律界與產業界在人工智能合同服務領域的共同關切。與會嘉賓反復提及的“輔助性地位”“安全性”“合規性”等關鍵詞,正是未來標準化建設需要持續回應的核心議題。他表示,華東師范大學法學院將持續推動法律與人工智能方向的研究與交流,與各界共同探索更為穩健、可持續的制度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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