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山西據報道,小區新山西大同東方羅馬城小區多名業主日前向媒體反映,禁止街道物業近日突發通知,源汽禁止新能源汽車進入地庫。車進
一位業主透露,地庫當地通知是山西在12月23日張貼,25日即禁止進入,小區新僅預留兩天應對時間,禁止街道業主被迫在路邊或其他小區尋找車位,源汽開發商解釋是車進擔心新能源車輛自燃引發事故。
該小區還有一位新能源車主稱,地庫當地自家車位花費十余萬元購入,山西每月還需繳納120元管理費,小區新物業禁止新能源車輛進入,禁止街道給業主造成損失,小區內所有新能源車主反應均較為強烈。
此事引起熱議,迎賓街道辦人員向媒體回應稱,正在收集業主的意見,同時協調其他停車場供業主暫時停車,“正在解決”。
物業禁止新能源車進入小區地庫,此舉合不合乎規定?有律師指出:
我們現行的法律當中,并沒有明確規定禁止新能源車進入地下車位。物業方在沒有辦法證明新能源車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僅僅出于安全這個考慮,就禁止新能源車輛進入地下車庫的情況,是屬于根本性違約。
如果車位是自己買的或租賃的,被禁入的車主,可以這個物業方的違約責任。
作者:綜合







